2023年12月10日

  吉丹身为国家工作人员,利用职务便利,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,超过三个月未还,情节严重,涉嫌挪用公款犯罪,应予以严肃处理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等相关规定,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。

  吉丹,女,汉族,浙江上虞人,1990年12月出生,2011年7月参加工作,大学文化。

  2011年7月至今,绍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融资部、计划财务部工作人员;绍兴市交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、出纳;绍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融资部工作人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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